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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距申报截止2天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7-14 ~ 2025-07-18
阅读人次: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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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节能环保
申请条件
一、征集范围 (一)支持范围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二)不支持范围 1.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收集、转运、填埋等设施建设。 2.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内容不合理可行、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无运营保障的项目。 二、资格条件 1.申报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有办公场所和地点,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及税务登记; 3.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信用中国”、法院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情形。
支持力度
项目征集后,我局将根据征集的项目情况,研究选取成熟度高、效益突出的项目申请入库,具体结果以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核意见或批复为准。
申请材料
符合以上要求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社会统一信用证代码; (二)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及社保缴纳记录; (三)承诺函(承诺提交的材料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四)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必须明确建设背景、工艺比选、投资构成和支持金额等内容。 (五)发改或工信等职能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意见,如项目立项、核准资料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等。 (六)省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
项目来源
关于公开征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告 https://dgepb.dg.gov.cn/gkmlpt/content/4/4406/post_4406164.html#3496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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