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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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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专项- 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
申报时间: 2023-04-18 ~ 2023-05-12
阅读人次: 27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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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积极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二)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员管理、知识产权维权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 (三)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有实际发生涉外知识产权诉讼; (四)至申请人提交申请日止,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有判决、仲裁裁决或和解协议,且相关文书没有载明申请人构成侵权; (五)项目体现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海外维权水平的提升,对深圳相关产业具有借鉴作用,对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定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或具有其他重要社会意义和影响; (六)同意将海外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等向社会公开及无需许可供他人无偿使用。
支持力度
支持企业“走出去”,提升企业主动开展海外维权、积极应对海外纠纷的意识,对企业开展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项目(不含美国“337”调查案件)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每项按照其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15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年度资助不超过1项,维权项目已获得本市相关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的,不予资助,但不包含本规程第二十条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项目资助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扣除: (一)维权项目有获得知识产权保险赔付款的; (二)维权项目中产生用于支付和解协议的和解金费用的。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情况说明; (四)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及案例分析报告等研究成果; (五)第三方机构依法出具的海外维权支出成本审计报告; (六)判决文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 (七)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 对于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546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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