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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距申报截止15天
中央资金-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建设事项
申报时间: 2026-06-12 ~ 2026-07-03
阅读人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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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贸易
申请条件
一、支持领域 支持在深圳建设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项目,丰富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国际化、多元化消费场景,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打造更加便捷、舒适的消费环境,吸引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更好满足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 (二)申报单位应为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建设项目(即申报项目)的实际建设或运营主体。 (三)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四)申报单位应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职责;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五)申报单位不存在以同一项目或同一费用重复或多头申报的情形。已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本资金支持。 (六)申报单位不存在将本属于同一性质内涵与建设内容的资助项目刻意分拆成两个项目的情形。 (七)申报项目的建设地在深圳市,资金来源非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或非全部由政府财力保障资金。 (八)申报单位须配合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工作,报送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九)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原则上为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期间,在建项目纳入支持范围的投资额应发生在2025年10月1日及以后,项目原则上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并开展运营。 (十)申报项目管理机制健全,绩效目标清晰、合理、可考核(含首期、终期绩效目标),预期成效显著。 (十一)申报项目实际建设主体为申报单位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进行联合申报,若采用联合申报的方式,关联交易不纳入支持费用范围。 (十二)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建设内容明确且符合支持方向; 2.有明确的建设方案,资金来源已落实并有合理的支出计划安排; 3.需要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的项目,应手续齐全;使用租赁场地建设的,租赁结束期不早于2027年12月31日。
支持力度
专项资金采取事前立项、分期资助的方式。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资金规模,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对应标准给予补助。 对同一个申报主体在试点期间申报多个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的投资额包括空间改造、装修、设备设施购置、信息化软硬件投资、材料、设计、施工等直接投入,不包括人员工资、租金等经常性开支等。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第一批)。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编写项目申请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下载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选择“深圳市”—**区—**区商务部门—“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事项”(选择2026年事项)—点击“在线办理”—登录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点击提交),初审通过后提供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并将本指南第六条要求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并线下或通过邮寄方式交给区商务部门,线下受理地址请在线上申报系统申请页面查询或咨询申请所在区商务部门。(同一申报单位实施的跨多个区项目,通过申报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商务部门报送,若采用联合申报的方式,向母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商务部门报送,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项目建设方案(第一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可行性、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进度和绩效目标、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及风险分析等;申报公共性项目还需提供项目立项材料(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办公会决议、会议纪要等);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还需提供自评表和对应佐证材料。 (三)项目申报表。申报入境友好型商圈、离境退税设备更新补贴、“即买即退”集中退付点、支持增设外币兑换点、支持增设外卡获取零钞的ATM机等方向,需按对应项目要求提供盖章项目申报表或自评表。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最近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五)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佐证材料(自有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场所真实有效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自筹资金佐证材料(包括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贷款合同),需达到项目总投资额的60%以上。 (七)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八)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申报机构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上级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关系证明以及民事责任承担承诺函(承诺对分支机构在本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项目后续验收等环节产生的所有行为及后果,承担全部法律及民事责任)。 (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十)单位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 以上申报材料按顺序一式两份胶装装订成册(附可编辑电子版和PDF扫描件);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需要签字的,应以正楷字体签字;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项目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6年中央资金申报指南-国际化消费环境试点建设事项(第一批)》的通知 https://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12836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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