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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距申报截止5天
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导师
申报时间: 2025-09-17 ~ 2025-10-17
阅读人次: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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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中国国籍,具有香港或澳门的永久居民身份;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愿意指导和帮助港澳青年; (四)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有3年以上就业或生活经历,目前在深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或担任政协委员; (五)熟悉港澳和内地工作生活环境,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粤语熟练。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具有以下经历的人士优先招募:在大型或知名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职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有成功创业经历,在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创业者;担任政协委员等。
支持力度
具体服务内容和补贴标准如下: (一)针对已就业学员的职业指导服务。根据学员需要进行一对一当面或线上交流辅导,讲述职场文化和经历,指点职业发展方向,指导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困惑。补贴标准为每指导一次补贴200元,每个导师对单名学员的职业指导补贴累计不超过1000元。 (二)针对未就业学员的实习指导服务。提供诸如“工作助理”等实习岗位,让学员协助导师处理工作事宜。补贴标准为100元/天,每个导师对单名学员的实习指导补贴累计不超过2000元。 (三)针对未就业学员的求职推荐服务。通过推荐岗位、撰写介绍信等形式为学员求职牵线搭桥,学员在本市注册用人单位就业参保1个月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学员在该单位就业参保6个月以上的,按4000元/人的标准追加补贴。 (四)公益活动服务。接受市、区人力资源部门邀请,参加与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相关的公益活动,如职场讲座、创业辅导、企业访学等。补贴标准为1000元/次。 以上补贴由职场导师自愿决定是否领取。
申请材料
(一)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导师申请表(附件2); (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有3年以上就业或生活经历,目前在深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就业创业,或担任政协委员”佐证材料; (四)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项目来源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关于招募大湾区职场导师及学员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nsqrzj/gkmlpt/content/12/12402/post_12402510.html#1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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