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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距申报截止13天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支持绿色低碳企业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9-25 ~ 2025-10-25
阅读人次: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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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 ,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 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 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 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 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对于依据《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认定的 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且在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库( 以下简 称“企业库”)有效期范围内的,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 一 )一次性奖金。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给予 一次性30 万元奖励。对有效期3 年满后,经审查合格继续 纳入“企业库”的给予一次性10 万元奖励。 ( 二)认证费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中小微企业, 按照实际认证费用给予补贴,最高5 万元。 ( 三 )重点行业企业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 中,属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七大战 略性新兴产业20 大产业集群范畴的,在第一项、第二项奖励的基础上给予20 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 一)《项 目 申请书》(登录“Ai 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 件上传);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单位除外); ( 五)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 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 六)除以上资料,绿色低碳企业项目按照其申报类别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绿色产品认证机构或低碳产 品认证机构,依据《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产品评价通则》( 附 件)及相关细则,以《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T/SGIPA 027-2023)为评价标准,颁发的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证书及评 价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注:证书获证时间超过1 年的,需提供证书保持通知书 2) 申报主体所处行业和产业集群的声明及相关证明资 料(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注 :属于深圳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及20 大产业集群的, 需提供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 出具的申报主体所处行业和产 业集群证明; 3) 由国家认监委审批通过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原件 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4)若企业产品的“绿色设计”指标评价为满足要求时, 应提供国推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低碳产品认证证书、南山区 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证书或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 资料。(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南山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41162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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