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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距申报截止13天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支持自主碳核查项目(碳排放管控补贴)
申报时间: 2025-09-25 ~ 2025-10-25
阅读人次: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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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 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2024 年未纳入碳交易管控范围、年碳排放量不少于 100 吨的企业,且为注册地在深圳市南山区的独立法人单位,主动向 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经由核查机构(要求近 3 年内承担过深圳市碳 核 查 工 作 且 无 不 合 格 核 查 报 告 )依 据 深 圳市 地方 标 准 ( DB4403/T628—2025、DB4403/T629—2025) 出具 2024 年《温 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 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 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对于未纳入全国或深圳碳交易管控范围的碳排放量超过 100 吨 ,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交经由第三方核查机构发放的 《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 的企业 ,给 予一次性补贴1 万元。
申请材料
本项目属于免申即享类,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申报材料,只需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要求的时限登录“Ai 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确认即可(未注册“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南山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41162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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