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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距申报截止13天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支持绿色低碳项目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补贴)
申报时间: 2025-09-25 ~ 2025-10-25
阅读人次: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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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 申报对象为项目建设单位; 5. 申报条件: 项 目类型:社会投资类建设项 目。 建筑类型:项 目建筑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场馆、居住建筑、办公建筑、商场建筑、酒店建筑及教育类公共建筑、 医院建筑。 需提供项 目 6 个月或以上稳定运营碳排放数据 ,在正常运行阶段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强度应低于《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和《深圳市南山区低碳建筑建设技术要点》 中相应建筑类型约束值要求。 (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 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对于达到《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要求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 目,且项目验收完成1 年后,按照项目实际建安工程费用的4%给予建设方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最高 100 万元。
申请材料
( 一)《项 目 申请书》(登录“Ai 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上传税务系统下载带有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的电子版,事业 单位除外); (五)上一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文件上传); ( 六 )除以上资料,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按照其申报类别需提交以下资料: 1)近 6 个月或以上建筑碳核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注:碳排放报告需由近 3 年内承担过深圳市碳核查工作且无不合格碳核查报告的第三方碳核查机构依据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628—2025 、DB4403/T629—2025) 出具】; 2)提供第三方核查机构近三年内承担过深圳市碳核查工作的佐证资料(如碳核查报告、委托合同等)及对应年份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质量检查结果(如政府部门的通知公告或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3)项目设计阶段的低碳专篇(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4)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PDF 文件上传); 5)建设项目为社会投资类的证明材料( 如项目立项文件、相关合同或协议、营业执照标明的投资主体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6)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机构批准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 文件上传); (七)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说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 PDF文件上传)。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南山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41162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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