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起:一封黑客邮件
2018年11月,客户Q公司向中科为律师求助,希望帮其追回一笔“错误的汇款”。在对案情进行基本了解后,中科为律师发现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客户Q公司与尼日利亚某公司(以下简称“R公司”)存在长期的买卖合同关系,Q公司提供货物,R公司将货款汇至Q公司的指定账户,双方的合作一直很顺利。但2017年12月某日,R公司将一批货物的货款按照约定的方式汇至Q公司账户。但随后,R公司收到一封电子邮件,邮件来自于Q公司负责人,邮件要求R公司将之前的那笔货款召回,并将其汇入一个新的银行账户。2018年1月19日,根据这封邮件提供的账户信息,R公司向邮件中指明的新账户汇款9600美元(约折合人民币64400元)。
汇款之后,R公司联系Q公司,要求Q公司确认上述9600美元汇款已收到,然而,Q公司称并没有收到任何汇款,也并未向R公司提供过任何新的银行账户信息。
察觉到情况异常的R公司立刻向尼日利亚当地警方报警,警方调查后发现,R公司的邮箱已被网络黑客攻击,其与Q公司的邮件也被网络黑客截取并篡改,R公司收到的新邮件和新银行账户信息均是黑客篡改之后的结果。
二、 经过:追讨货款,一波三折
知道“汇错了”货款,R公司马上通过汇款行向收款行发文要求撤销汇款,但无果。为了更快追回货款,R公司委托在中国的Q公司代其处理追回货款的事项。Q公司查明,该新账户是广东某银行一离岸账户,属于深圳市某公司(以下称“Y公司”)。Q公司很快联系了Y公司,告知其这笔错误汇款的来龙去脉,并要求Y公司退回这笔9600美元的汇款。Y公司承认收到汇款并口头答应退款,然而此后几个月内,却一直拖延退款。
在多次沟通无效后,Q公司求助于中科为律师,希望能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错误的汇款”。
中科为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委派律师着手处理该案件。主办律师首先与Y公司电话联系,要求Y公司立即退款。Y公司得知R公司与Q公司已委托中科为律师,表示愿意退还9600美元汇款,但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电话沟通效果不佳的情况下,主办律师决定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进行催款。
三、 取胜:找准策略,果断出击
在对案件材料进行整合、研究与分析后,中科为律师认为:
第一, Y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于法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首先,Y公司与R公司没有业务往来,9600美元的汇款实际上是R公司支付给Q公司的货款,因黑客的违法行为才导致该笔款项错误地汇至Y公司账户,Y公司取得该笔汇款没有合法根据。其次,Y公司取得了该9600美元汇款,给R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取得利益与遭受损失之间应当具有因果关系。因此,Y公司应向R公司退还该笔9600美元汇款。
第二, Y公司如果拒不退还该笔汇款,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第三, 向Y公司催还该笔汇款的途径,包括电话沟通、发律师函、起诉等。在分析了该案情况后,主办律师认为,如果选择直接起诉,则可能面临取证较困难、期限长等困境;并且R公司是一家尼日利亚公司,所以会涉及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等。因此,主办律师选择了先向Y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发律师函,一来正式向其催还汇款,二来可以作为下一步起诉至法院的证据。
2018年12月,主办律师与委托人Q公司沟通后,向Y公司及其负责人寄送了律师函,要求Y公司在期限内将9600美元汇款退还给R公司,否则,将起诉至法院。届时,Y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和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败诉风险,且对其商业形象、商业信誉等也将造成损害。不仅如此,律师函中还警告Y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Y公司如拒不归还该笔错误汇款,其主要负责人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收到律师函之后,Y公司主动与中科为律师联系,并承诺期限内退回款项。经过其后近一个半月的反复协商和沟通,2019年春节之前,Y公司终于将9600美元退回R公司,这笔“错误的汇款”终于去到了它该去的地方。
四、 小结: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近年来,类似本案中黑客入侵电子邮箱,误导受害人向不法账户汇款的情况屡见不鲜,国家相关部门也加大了打击力度,但能成功追回欠款的并不多。遇到类似情况,除了提高警惕,并配合公安机关积极调查外,受害人也可以积极采取自助措施,寻求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受害人在查找到了收款方后,及时委托律师,采取专业、有效、合法的手段进行维权,避免了因时间过长导致的证据灭失、资金被转移等不利情况的发生。
五、产品介绍:律师函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告知送达对象法律风险及利弊得失,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的专业法律文书;其特征是篇幅短小灵活,但具有法律震慑力。律师函应用范围广泛,作用明显,其效果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中科为律师接受委托,为客户出具专业律师函,高效快捷地为委托人解决法律问题,例如: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顺延诉讼时效,澄清事实、制止不法侵害,告知其他法律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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