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佛建〔2023〕58号)等文件精神,为增加我区人才住房房源供给,经相关项目主体单位申请并审核,下列项目拟纳入为我区人才住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提出异议的,签署真实姓名。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公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通讯地址: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
监督电话:0757-86287748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