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328号)、《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指引》(佛商务电商字〔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24年度内认定一批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的功能定位,规范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的规划建设,拓宽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发展空间,形成“跨境电商 产业带”的发展模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成为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先行先试的有效载体。
二、工作程序
(一)各区经(科)促局对企业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要件性初审,并于12月3日前向市商务局提交区推荐函(一份)、区申报汇总表(附件2)、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
(二)12月上旬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
(三)公布最终名单。
三、注意事项
其他事项请各区、各有关企业遵照《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指引》执行。
附件:1.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申报指南
2.区申报2024年度佛山市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汇总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8338738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