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经评估审查,我街道决定废止《祖庙街道加快建设岭南文脉之城推动文商旅高质量融合发展扶持办法》(禅祖政办〔2022〕5号),该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禅祖办[2025]33号.pdf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