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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引领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项目申报(第一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31
阅读人次: 165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扶持人工智能引领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区卫生健康局现开展人工智能引领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第一轮)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医疗人工智能模型训练及推理奖励项目

  对上一年度租用智能算力开展大模型训练及推理的主体,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金额的20%给予支持,单个主体年度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

  (二)支持构建高质量医疗行业语料库项目

  对符合规模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成效要求的开放语料,按照语料年度开放情况,给予每个数源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三)支持医美产品研发创新项目

  对新取得Ⅱ类、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单个产品注册证书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主体每年累计获得奖励最高1000万元。

  (四)支持医疗美容服务提质项目

  对首次获得中国整形美容协会3A、4A、5A等级评价的医疗美容机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最高30万元、最高50万元奖励。

  (五)提升康复养老产业发展水平项目

  对科技含量高、占领市场前沿的中高端康复医疗器械设备并量产的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5%给予资助,单个主体最高300万元。

  (六)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

  经认定为优质项目且完成成果转化落地应用的,按项目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主体最高300万元。

  (七)支持港澳药械产品临床应用项目

  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医院申报“港澳药械通”政策适用机构,对获批的医疗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申请使用的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械并完成实际采购、投入临床使用的,每个品种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单个主体每年最高100万元。

  (八)机构保障项目

  对新举办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新举办二级、三级专科医院分别给予最高480万元、最高1200万元的资助,按50%、30%、2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对新创建“三甲”医院、“二甲”医院的民营医院,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九)园区保障项目

  对于通过市级认定的大健康特色产业园区,给予运营单位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详细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请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查看。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相应申报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申报材料不得通过中介机构提交,提交书面材料时需核验经办人员信息。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本轮申报补助资金受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如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资助金额超出财政预算,需进行总额控制,则按资金比例和申报顺序等综合因素统筹安排。

  五、咨询方式

  业务咨询:申报过程中如对政策内容有疑问,可致电0755-27783576(宝安区卫生健康局业务部门)咨询。

  技术咨询:申报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致电0755-22388200(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客服热线)咨询或于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联系在线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