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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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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引领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
申报时间: 2025-12-24 ~ 2026-03-31
阅读人次: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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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区企业或机构。 (2)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知识产权归属明晰(制药装备和给药装置领域无需提供生产许可类证件)。 (3)项目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有开展相关项目产业化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 (4)申报项目若为中药新药,需已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或获批上市;若为医疗器械产品,需取得第Ⅱ、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支持力度
经认定为优质项目且完成成果转化落地应用的,按项目投入的50%给予资助,单个主体最高3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申报主体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按照第二章相关资助措施要求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如适用,纳税人自行登录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打印)。 5.银行开户证明。 (二)申请材料 1.若为中药创新药,申请材料为: (1)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有多个符合申报要求的品种,专项审计报告中应列明每个品种所支出费用,审计金额需为不含税金额)。 (3)项目产品取得的临床批件、临床试验报告、注册审批证明材料、生产许可及认证文件。 (4)项目所涉及全部设备采购合同、凭证和发票等。 (5)关于项目所申报费用不包含关联交易的承诺材料。 2.若为医疗器械,申请材料为: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 (2)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提供受托生产企业的注册证)。
项目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引领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项目申报(第一轮)的通知https://www.baoan.gov.cn/bawjj/gkmlpt/content/12/12582/post_12582244.html#5144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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