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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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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引领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机构保障项目
申报时间: 2025-12-24 ~ 2026-03-31
阅读人次: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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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生命健康
申请条件
(1)新举办的医疗机构应符合国家或深圳市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相关条件。 (2)在宝安区按规定新设立的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3)成功创建“三甲”“二甲”社会办医疗机构(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4)申报主体在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书面声明)。
支持力度
对新举办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分别给予最高80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对新举办二级、三级专科医院分别给予最高480万元、最高1200万元的资助,按50%、30%、2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对新创建“三甲”医院、“二甲”医院的民营医院,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最高500万元的资助。
申请材料
(一)申报主体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非企业法人的提供登记证书等证照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 4.按照第二章相关资助措施要求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如适用,纳税人自行登录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打印)。 5.银行开户证明。 (二)申请材料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设立二级、三级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成功创办“二甲”及“三甲”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 4. 近一年内无医疗事故和违法违规经营事项声明材料。 5. 医疗机构执业场所照片若干(体现机构名牌和内部情况)。
项目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引领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项目申报(第一轮)的通知https://www.baoan.gov.cn/bawjj/gkmlpt/content/12/12582/post_12582244.html#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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