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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5年福田英才荟集成电路研发人才奖励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 2025-05-20
阅读人次: 104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以及《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近三年集成电路类机构承担市级以上项目或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收15%以上的,给予芯片设计、流片、高端封测、软件算法及化合物半导体等研发团队最高30万元奖励。同一家科研机构一年内最多申报3人。

三、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的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机构)原则上应为在福田区依法实际经营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构)。

2、 申请人所在企业(机构)应以半导体器件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以及相关原材料、辅助材料、装备等为主营业务。

3、近三年(含当年)企业承担深圳市及以上集成电路相关项目,或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收15%以上。

(二)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属于所在企业的化合物半导体研发、芯片设计、流片工艺、软件算法或封测技术科研团队成员。

2、申请人须在福田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1年以上,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四、支持事项

同一个项目符合以下多个条件的,按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

(一)承担市级以上集成电路相关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奖励)

1、承担深圳市级集成电路项目并已获得资金资助1个及以上的,最多可申报1人,人才奖励10万元/人。其中市级项目包括: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的集成电路相关项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集成电路相关项目。

2、承担广东省级集成电路项目并已获得资金资助1个的,最多可申报1人。承担广东省级集成电路项目并已获得资金资助2个及以上的,最多可申报2人。人才奖励10万元/人。

3、承担国家级集成电路1个并已获得资金资助的,最多可申报2人。承担国家级集成电路2个及以上并已获得资金资助的,最多可申报3人。人才奖励10万元/人。

(二)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

1、研发投入额500万元(含)-500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1人。

2、研发投入额5000万元(含)-1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2人。

3、研发投入额1亿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

       五、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所有项目都要提供)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福田英才荟集成电路研发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

原件(签字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

申请单位证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3

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纳税证明

原件(盖章)

4

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台提供港澳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5

申请人在申请单位近一年的社保清单或个税清单

原件(盖章)

6

申请对象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手抄开户行、银行账号)

复印件(盖章)

7

申请人的在职证明材料,含所在科研团队的工作内容介绍。

原件(盖章)

 

(二)专项材料(针对申报项目提供)

1、承担市级以上集成电路相关项目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项目证明(项目合同、项目任务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及资金到账证明材料。

复印件(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2、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备注

1

上一年度企业包含研发投入和营收数据的审计报告和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复印件(盖章)

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预审。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

(三)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四)审核确认。由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材料地址: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二)受理时间:2025年5月20日-2025年8月20日

八、咨询电话

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0755-23949461

九、其他

(一)本指南政策项目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且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

(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移交有权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指南由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有权对本指南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