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政策的若干措施(2025)》《福田区重点行业人才支持与认定办法》
二、政策内容
宠物行业联合培育支持。鼓励宠物行业企业联合国内高等院校等机构建立定制化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按培养专业人才数量和学历等级情况,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三、支持事项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主体按培养专业人才数量和学历给予支持,按专科生4000元/人、本科生6000元/人、硕士生10000元/人、博士生20000元/人给予一次性支持,每家申请主体支持金额最高50万元。
四、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主体属于批发业,上年度总营业收入不低于1.2亿元;申请主体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上年度总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申请主体属于居民服务业和零售业,上年度总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二)与申请主体联合培育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应由国家教育部审批设立。
(三)联合培育的专业人才取得的毕业证书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四)申请主体与联合培育的高等院校已签订校企联合培养协议,且被培养人才取得毕业证书后与申请主体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签订合同的时间在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五、申报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
打印(盖公章) |
除《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外,申请材料需全部上传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命名与材料名称一致 |
2 |
福田区联合培养支持申请表(详见附件1) |
双面打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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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主体资格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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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请主体上年度总营业收入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凭证)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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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校企联合培养协议、劳动(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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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合培育的高等院校办学资质证明 |
复印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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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员花名册、培养专业人才数量和学历等级及相关教学、评选证明材料 |
验原件交复印件(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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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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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在福田区企业服务平台(https://qfzx.szft.gov.cn)注册、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预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就是否符合申报主体资格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退回处理的决定。
(三)材料提交。在网上申请并接到预审通过短信通知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四)审核确认。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负责审核。
(五)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申请项目,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拨款。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按照规定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发放资金。
七、办理时间及地点
福田区政务服务中心(深南大道1006号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
八、咨询电话
(一)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0755-82925718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0755-83456133
九、其他
(一)本指南政策项目资金量受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总量的控制和调整,且本指南所指支持资金为税前金额。
(二)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出现弄虚作假及其它违规申报行为,追回本政策支持资金,单位及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福田区人才政策支持。触犯法律的,移交有权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指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负责解释。本指南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