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论述精神,强化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掌握宝安区企事业等单位技术攻关项目情况,做好项目管理和政策扶持工作,现启动2024年度立项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信息收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项目承担(牵头或参与)单位须为宝安区内注册并在区内开展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具体收集项目类别为:
(一)2024年度立项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二)2024年度立项的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
二、材料清单
(一)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二)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等(盖章PDF版)。
三、其他事项
(一)有关单位请于2025年6月6日前将材料统一打包后,以“单位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监督评估科邮箱:kcjjdk@baoan.gov.cn。
(二)有关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将纳入失信黑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未尽事宜,请与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监督评估科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一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56室;电话:0755-88177507)。
附件:2024年度国家和广东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信息汇总表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