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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关于征集湾区展示中心重点活动和展示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15
阅读人次: 106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地发挥湾区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中心(下称“湾区展示中心”)平台作用,促进宝安区内企业在展示发布、投融资对接、成果转化、产业交流、科技金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现公开征集湾区展示中心重点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时间

  全年接受申报,场地免费提供。

  二、 征集内容

  湾区展示中心展厅主要用于展示宝安区优质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通过“静态展示 动态活动”模式,打造区内企业的循环展厅。

  长期展示以2-3个月为周期,申请展示单位为企业的,需做好布展设计、产品布展、讲解员驻场等;申请展示单位为产业联盟、协会、机构的,需根据不同的主题、产业、区域等做好展示区域规划设计,协助参展企业安排展品、讲解员驻场等,能够让参观者通过展示更加直观了解宝安区的科技发展概况和优势。

  展厅同步承接短期活动(1-2周),联合“科创宝安”系列活动为企业提供项目路演、技术对接等服务快速对接市场,展示单位需做好布展设计、产品布展等,安排讲解员介绍产品,并与外部机构和个人进行交流和对接。

  三、申报主体

  (一)申报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市、区两级行业协会及联盟、院校及研发机构、宝安区创新型科技企业等。

  (二)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及受理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符合宝安区现有产业特点或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单位需提供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

  (二)材料受理

  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cgb@baoan.gov.cn),提交申请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申请事项实施,按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展示活动需变更的,申请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宝安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5-29691419、0755-29991606

  特此公告。

 

  附件:湾区展示中心活动申请书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