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投资推广署)
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征求《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培育专项扶持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12
阅读人次: 252
  • 政策原文
  • 可申报项目

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龙岗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招商引资和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培育专项扶持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1月12日起至2月12日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

在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传真或邮件将意见反馈至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请在标题注明“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培育专项扶持细则”字样。

为更好地交流和沟通,提交意见时,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755-28920257

传真:0755-84656607

邮箱:lgqfzx@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