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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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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育专项扶持-上市企业投资扶持项目
申报时间: 2023-12-01 ~ 2023-12-08
阅读人次: 27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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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扶持范围 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后五年内将募集的资金(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下同),用于龙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境内上市企业再融资(含增发及可转债),在融资后五年内将再融资的资金用于龙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的注册地、统计地和纳税地均在龙岗区。 2.上市企业完成的区内投资,且须在申报时已纳入区统计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3.企业需提供竣工决算报告。 4.如企业使用上市或再融资所募集的资金进行技术改造,且相应的技术改造项目已获得区技术改造扶持,不得申报本扶持项目。 5.上市企业需在境内证券主管部门对企业上市或再融资的批准文件生效日之后5年内申报本扶持项目,每次募资(以批文为准)只能申报一次。 6.非工业企业也可申报本扶持项目。
支持力度
1.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用于区内投资,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或其投资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0%以上且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奖励1000万元;投资规模不低于6亿元,或其投资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0%以上且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奖励2000万元。 2.上市企业再融资用于区内投资,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或其投资额占再融资资金(指募集资金净额,下同)的50%以上且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奖励1000万元;投资规模不低于6亿元,或其投资额占再融资资金的80%以上且投资规模不低于2亿元,奖励2000万元。
申请材料
1.申请表(由“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模板附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的纳税证明; 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公告、资金使用公告及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建设内容的证明材料; 5.企业向区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的打印件; 6.由市工信局出具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在市工信局备案的项目需提供,备案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7.企业获得深圳市工信局认定的“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扶持文件(在市工信局申报项目扶持的需提供); 8.项目投入明细清单(必须详细列出所有设备清单,未列出的不计入统计范围,具体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佐证材料需提供复印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培育专项扶持——上市企业培育专项扶持申请指南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0366253.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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