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产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0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公共服务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支持领域 1.公共服务:支持5G、超高清视频、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领域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新型智库、龙头企业等申报单位,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究、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标准制定、检测检验、产业技术人才培训与交流等公共服务。 2.高端展会:支持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5G领域会议、展会和高端论坛。 二、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二)申报主体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四)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取得所需项目用地、环评、规划等批准文件; (六)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七)产品涉及安全、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或销售等许可。 (八)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九)项目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基础条件,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应急预案演练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十)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专项申报条件: 1.公共服务: (1)平台须为2019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于2021年1月1日前建设完成并已正常运营。 (2)申报单位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3)平台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 (4)平台相关研发、检测及技术服务等软硬件投入不少于200万元,并已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 2.高端展会: (1)申请项目须为2020年1月1日后举办,并于申报之日之前举办完成。 (2)市政府主办项目可由承办单位作为申报主体代为申请。
支持力度
(1)公共服务:事后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经专项审计确认项目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高端展会:事后资助,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展会或论坛,按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在线填报申请书,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本,已关联电子证照,无需企业提交);《深汕特别合作区企业审核意见书》原件(仅我市企业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投资控股的企业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或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五)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复印件;可提供的项目用地(海域)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场地、用海租赁的请提供租赁证明,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六)证明申报主体具有实施申请项目条件的材料(包括项目团队人员学历、专业、职务、承担工作、专业技术人才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项目实施设施等)(该项4K用户培育项目可不提供)。 专项申报材料: 1.公共服务类: (1)项目实施方案原件(具体参照项目实施方案模板提及内容); (2)项目单位拥有的奖项、资质、核心技术成果证明材料、专利(或知识产权)证书、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情况(有关项目批复文件、合作协议)等复印件; (3)申报项目上一年度为我市5G、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和增强显示领域企业、科研机构提供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报项目总投入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纸质并上传,包括设备清单、主要采购合同、费用支出清单、大额发票等)。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需编制目录且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2.高端展会类: (1)展会或论坛实施方案和总结报告原件,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会或论坛的主题、规模、经费、人员、场地保障、产业链相关参会方、实施方案、宣传效果、安全保障等。 (2)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展会或论坛,提供市政府批准文件复印件,费用的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发票复印件(验原件),展会或论坛举办情况的文字资料和照片。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8900491.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