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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待定
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单位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8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是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具备知识产权数据分析能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能力,承担过政府或企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 3.与证券交易所、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过知识产权证券化应用相关合作; 4.承担过国家或省一级知识产权金融或知识产权证券化等研究项目。
支持力度
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扶持我市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或者知识产权数据分析评议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工作,资助不超过2家,每家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即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方案(证券化理论研究、法律体系、证券化对象、实施路径、可行性研究); 4.具备知识产权数据分析能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能力,承担过政府或企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需提供过往知识产权评议的项目委托合同和项目研究报告等佐证材料); 5.与证券交易所、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过知识产权证券化应用相关合作(需合作协议、合作总结报告、具体产品方案等相关佐证材料); 6.承担过国家或省一级知识产权金融或知识产权证券化等研究项目(需提供研究报告、国家/省委托合同等级佐证材料)。
项目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1908/t20190823_18174053.htm 关于申报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1910/t20191017_18337550.htm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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