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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管理局
距申报截止13天
飞机租赁产业-机队奖励
申报时间: 2026-03-26 ~ 2026-04-15
阅读人次: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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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金融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的从事飞机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子公司、项目公司以及航空公司设立的子公司、项目公司,或与前海开展飞机租赁业务的航空公司。 二、扶持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支持力度
对与飞机租赁企业合作开展飞机租赁业务的航空公司,按照租赁合同金额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架(台),单个企业每年每次最高获得600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清单 1、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3、租赁办公用房:租赁合同及近3个月租金发票,如申报截止日前处于免租期无法提供租金发票的应提供物业管理费发票及情况说明;自有办公用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信息查询单。*注:飞机租赁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2025年度完税证明 5、申报主体上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数佐证材料(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代扣代缴-单位申报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6、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7、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8、授权书(见附件3) 9、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二)分项材料清单 1、飞机适航证、国籍证、电台证 *注:其他航空专用设备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航司经营许可证、航空承运人运行合格证 3、飞机相关协议及进口报关单(如有) 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佐证或说明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南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飞机租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申报指南 http://qh.sz.gov.cn/gkmlpt/content/12/12701/post_12701765.html#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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