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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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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海外仓资助/奖励)
申报时间: 2023-06-12 ~ 2023-07-07
阅读人次: 32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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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单位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申报单位应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5.申报项目未以同一事项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二)专项条件 申报企业在境外运营的公共海外仓项目被广东省商务厅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公共海外仓,且申报项目未获得过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
支持力度
企业公共海外仓项目被广东省商务厅认定为第二批省级公共海外仓,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已获得过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海外仓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电子证照)。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税务部门提供的项目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二)项目材料 (1)企业海外仓业务总体情况介绍 企业自建海外仓情况(包括投资规模、建设方式、自建海外仓清单及面积情况、仓储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线上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等);海外仓运营情况(包括员工数量、经营年限、运营模式,近两年营业额及效益、服务企业清单、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总体货值规模、仓库使用率、库存率、周转率情况等);服务功能和成效情况(包括配套综合服务、配送覆盖国家和地区、头程物流与尾程派送建设情况、与电商平台合作情况、为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情况、对企业出口带动和品牌提升情况等,要有服务功能的详细介绍和服务企业的详细数据支撑,在企业出口带动和品牌提升上要有典型的服务案例);企业发展规划(包括未来2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效益预期等)。 (2)公共海外仓项目情况介绍 海外仓建设情况(包括投资规模、建设方式、仓储设施配置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情况等);海外仓运营情况(包括运营面积、员工数量、经营年限、运营模式,近两年营业额及效益、服务企业的类型和数量、服务跨境电商企业总体货值规模、仓库使用率、库存率、周转率情况等);海外仓服务功能和成效情况(包括配套综合服务、配送覆盖国家和地区、为企业提供的专业服务情况、对企业出口带动和品牌提升情况等,要有服务功能的详细介绍和服务企业的详细数据支撑,在企业出口带动和品牌提升上要有典型的服务案例);海外仓发展规划(包括未来2年发展目标、具体举措、效益预期等)。
项目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997107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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