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待定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专项-提升推广应用示范能级(测试费用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1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在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开展测试的整车、零部件等企业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申报前向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提请备案(详见第四部分备案指南)。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6.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低于 1 万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持力度
根据测试费用阶梯给予单个主体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金额和比例如下: 1.测试费用≤1000 万元的部分,给予测试费用 35%的补助; 2.1000 万元<测试费用≤2000 万元的部分,给予测试费用 25%的补助; 3.测试费用>2000 万元的部分,给予测试费用 15%的补助。 年度最高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 1200 万元,单个企业最高 400 万元。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年度拟资助金额超出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按资助项目占比进行等比例核减。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 .《湾区智联试验场测试费用资助备案表》盖章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报年度与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的运营主体签订的测试服务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 .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篇-测试费用资助)》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fzhgjj/gkmlpt/content/12/12292/post_12292661.html#16098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