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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距申报截止19天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专项-优化产业配套环境(开展交流合作活动支持)
申报时间: 2025-07-30 ~ 2025-08-20
阅读人次: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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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申请条件
(1)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申报前向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提请备案(详见第四部分备案指南)。 4.“主办单位”包括实际承担活动费用的单位。如实际承担活动费用的单位申报,需与其他所有主办、承办方协商一致,由本单位(实际承担活动费用的单位)作为申请主体;因申请主体可能导致出现的任何纠纷,由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被司法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坪山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4.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6.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总额低于 1 万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支持力度
支持在坪山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国际性、全国性、品牌化的交流合作活动,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按实际发生活动费用的 50%,给予主办单位一次性最高 150 万元支持。
申请材料
1 《深圳市坪山区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 《活动备案表》盖章原件。 5 活动方案、现场照片及活动成效总结报告。 6 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活动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支付凭证、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7 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项目来源
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低碳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fzhgjj/gkmlpt/content/12/12292/post_12292303.html#1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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