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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距申报截止9天
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
申报时间: 2025-05-12 ~ 2025-05-26
阅读人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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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围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5个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对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过程中,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的项目给予支持。鼓励企业围绕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完善创新基础设施,实施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二、入库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为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为重要佐证材料),近三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二)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 (三)项目在2022年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实施,已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完工评价并取得成效。项目实施地所有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均须在东莞市内(项目实施地如有多处地址,应在项目入库申请书填报,对于未填报项目实施地的设备,将不纳入核算范围)。 (四)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五)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实施期内申请相关发明专利等创新成果不少于3件。 (六)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七)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支持力度
(一)省财政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择优支持企业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研发试验、检验检测、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项目建设。 (二)省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总额的40%。 (三)单个项目获得资金原则上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8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项目入库申请书(附件1-1),通过网上审核(有水印,加盖公章)。 (二)其他材料。 1.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2)。 2.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2年-2024年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增值税主申报表、2024年12月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2024年度企业税收完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立项资料(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实施主要内容;项目建设方案及目标;项目建设水平及亮点;项目开发的新产品或技术的水平,计划采取的技术方法、工艺、研制过程、测试情况、关键技术与解决途径,预计达到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和技术水平,计划取得知识产权成果等;项目计划投资情况;项目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项目的实施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促进作用。 5.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上传空白页,后期待通过专项审计后替换) 6.项目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不含税)情况,包括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清单(附件1-3)、主要票据资料(包括合同、发票、记账凭证、付款凭证、转固凭证、设备和铭牌照片等,需与设备购置清单一一对应,按清单顺序归集,复印件及照片必须清晰)。 7.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适用于技术性能指标需法定检测的产品)。 8.两份及以上项目产品、技术的用户使用报告。 9.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在项目实施期内申请),如专利证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产品销售合同等。 10.项目承担单位现有主要知识产权清单(仅填写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标准清单及证明材料。 11.按规定需要进行环评、节能审查、安评及安全生产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相关的完备手续。如不需要的,请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12.完工评价申请书(上传空白页,后期待通过完工评价后替换)。 13.其他需补充的资料。 [特别说明] 1.上述所有申报表格及附件材料,填写上传完毕系统会自动生成申报书,依次编排形成目录页码及内容,要求A4纸张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书脊标注“镇街+企业名称”、一式三份,封面、骑缝加盖公章。 2.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书面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否则项目申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 3.网上申报上传的附件,应按照类别划分,有序整理,PDF、图表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除设备全景及铭牌照片外,发票、报关单、付款凭证等申报材料复印件不允许使用手机、照相机拍摄成照片再打印输出,要求直接使用复印机或扫描仪生成,确保有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4.入库申报材料原件应提前准备好,以避免因准备不充分而导致入库排名靠后,不能获得省资金支持。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的通知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38098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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