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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浙江省
信息来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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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科技合作载体-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奖励
申报时间: 2023-05-04 ~ 2023-06-03
阅读人次: 12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6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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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在我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作为申报创建单位,经有关部门备案或核准,单独或者联合在海外设立创新载体,从事海外创新孵化中心运营; (二)申报创建单位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具有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基础和创新孵化中心或孵化器运营、国际科技合作的丰富经验及相关人才储备; (三)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建在创新创业资源集聚的国家或地区,拥有满足孵化、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智力引进等功能和条件的固定场所,稳定长期的土地、房屋产权或租约,充足必要的运营经费; (四)申报创建单位对海外创新孵化中心拥有实际控制权,组建具有国际科技合作和孵化经验的专业团队,制定场所管理和项目人才孵化等相关制度,建立自收自支的运营模式,确保可持续发展。 (五)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在吸引集聚海外创新资源和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转化海外先进技术成果,引入海外创新载体,推进世界浙商回归,帮助我省企业或科研机构在海外获取创新资源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六)申报创建单位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已与多个当地科技管理机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建立紧密合作伙伴关系,建有高层次海外专家队伍; (七)对浙江实施“走出去”战略,稳步推进与所在国(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发挥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支持力度
采用事后资助、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评价优秀的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给予奖励支持。每家奖励 100-200 万元,5 年内累计奖励支持不超过三次,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 600 万元。
申请材料
实行网络在线填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部门导航中选择“省科技厅”,根据申报的载体类型点击进入相应模块进行填报(样表参见附件2-6),新申报单位需先注册。
项目来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zj.gov.cn/art/2022/8/19/art_1229225203_4968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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