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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待定
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设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4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专利、商标、版权大数据平台开发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支持事业单位与数据企业联合申请; 2.开展过知识产权数据服务业务,具备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服务能力,有完整的IT技术和知识产权分析融合型技术团队,承担过政府或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分析项目; 3.已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具备提供高校、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及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工作等领域的数据服务的能力; 4.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库设置于标准化机房(自建或委托管理),知识产权数据量应不少于2000万条;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已建设完成数据平台接口,具备向我市提供知识产权数据接口的技术条件。
支持力度
推进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建设,扶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建设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被确认为本项目承办单位的,与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签订两年资助合同,资助不超过4家,每个项目资助总金额400万元,将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分期支付。
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即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展示资料; 4.满足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知识产权数据分析、数据应用系统或平台开发服务经验证明材料,团队知识产权技术分析和IT技术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承担过政府知识产权数据分析类项目证明材料,系统或平台提供支撑的物理机房服务器或云服务器证明材料,数据库基础数据量证明材料,数据库更新频度证明材料,平台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1908/t20190823_18174053.htm 关于申报2019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1910/t20191017_18337550.htm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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