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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待定
知识产权基础公共服务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7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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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资助方向: (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创新、先进政策制度借鉴、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发展比对等前瞻性、系统性研究; (二)提供知识产权与标准、计量、检验、认证等质量基础要素融合创新的公共服务; (三)为产业、企业、政府服务的查询检索、动态监测、分析决策等大数据综合服务。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属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它机构; (二)具有从事知识产权研究和公共服务建设的专业人才和团队; (三)项目已完成的,完成时间不超过一年;项目未完成的,需具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相关课题研究或相关项目实施经验; (四)同意将研究的有关信息、研究成果以及公共服务平台或成果等由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并无偿使用; (五)方向(三)的申请者还需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及数据分析服务能力,有完整的IT技术和知识产权分析融合型技术团队,拥有自己的数据服务产品或承担过知识产权数据分析项目。
支持力度
方向(一)每项参考实际支出成本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助;方向(二)和(三)每项参考实际支出成本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本项目年度总资助额不超过8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三)正在开展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实施背景和意义、预期目标、实施内容和方案、进度计划、项目进展、费用支出计划、工作团队及项目单位情况等内容。 (四)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交研究报告、项目结项报告或数据平台成果及服务情况。同时提交项目成本审计报告或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8990856.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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