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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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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3-12 ~ 2025-06-30
阅读人次: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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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传统服务业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 (二)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三)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不予资助的情况。 已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含提名奖)、东莞市政府质量奖(含鼓励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不参加评选。
支持力度
对首次获得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的企业(组织)给予资金资助,每家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每家具体资助金额根据当年资金总额和最终获评对象数量动态调整。 往年已获东莞市导入卓越绩效管理优秀单位的企业(组织)再次申报不重复给予资助。
申请材料
(一)各申报企业(组织)填写《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表》(附件),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和PDF版)。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纸,材料内容采用4号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装订。 (二)申报书中的自我评价报告应参照《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准则》编写,控制在3万字以内;使用的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自我评价报告、有效证书证明材料可一起装订,也可分别单独装订成册。 (三)申报材料中的数据、资质应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组织)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表》、评审细则等资料可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dgamr.dg.gov.cn/下载。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东莞市质量管理优秀单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4/4350/post_4350013.html#3261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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