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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待定
顶尖人才认定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16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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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公共服务 科研单位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通过选拔程序认定为顶尖人才一类、二类: (一)在东莞市相关企业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项目研究,在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上有重大贡献; (二)在东莞市相关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有广阔发展前景; (三)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始创新上有重大突破,取得同行专家认可,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为东莞市相关院校或科研机构,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四)在东莞市重点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具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五)在莞工作期间在我市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或成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增选大会候选人,或入选“广东省顶尖人才计划”; (六)其他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发展潜力的其他人才。
支持力度
顶尖人才一类、二类经认定可申领综合补贴,税前标准为一类500万元,二类30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本条资助作为叠加资助条款,人才仍可以享受我市其他生活、购房、科研等类型的资助和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顶尖人才支持保障实施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https://dghrss.dg.gov.cn/hdjlpt/yjzj/answer/4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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