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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51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1. 已在东莞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 已纳入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智能移动终端)拟改造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名单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最新公布为准。 3. 申报企业不属于《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3〕2号)规定的不予资助范围。 4. 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已取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新版),或完成贯标证书(旧版)换新证;新取得或换证等级达A级(含)以上。 2. 贯标证书发证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 3. 已获得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两化融合贯标项目资助的企业,同等级(旧版证书视同新版A等级)证书不得重复申报。 4. 申报企业参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数字化水平评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委托第三方评测机构免费为申报企业开展数字化水平评测。
支持力度
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达到A级、AA级、AAA级以上且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的企业,市级专项资金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已获得A级、AA级评定扶持的企业,升级达到AA级、AAA级以上,按累计奖补的差额进行扶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实际申报数量,可对资助比例及最高资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申请材料
1.在线填写《2024年两化融合贯标项目申请表》(样式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证书的复印件;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审报告),以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网上查询截图(可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https://pd.dlttx.com/portal/index.html#/dashboard”上自行查询并截图,网址栏应清晰可见); 6.银行开户证明的复印件; 7.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图片或文件(企业可自行补充提供)。 企业登陆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dgszpt.com/)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下午17:00。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二批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的通知 https://im.dg.gov.cn/zwgk/zxgk/content/post_42942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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