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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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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标准化技术和服务支撑机构培育项目(承办国际国内标准化重大活动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6-12 ~ 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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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对象 1.申请专项资金资助的主体: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在深圳实际经营,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标准业务归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管理或统计,并且符合相应资助条款规定的条件。 2.申请专项资金奖励的主体: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机构,在深圳实际经营,申请专项资金的有关标准业务归口深圳市管理或统计,并且符合相应奖励条款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条件 应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项目。 在深圳市召开的国际性、全国性会议,相关会议经ISO、IEC、ITU、由《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确认的其他国际组织以及其他重要组织、国家TC、技术对口单位、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召开,在活动开展前1个月向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批文和活动方案并完成备案。 三、以上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资助奖励范围: (1)属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领域; (2)申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 (3)落实市委、市政府在打造深圳标准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 (4)落实国家、省上级部门的工作任务。
支持力度
在深圳市召开的年会、学术研讨会等国际性标准活动的,根据审计报告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在深圳市召开的全国性会议等国内重大标准活动的,根据审计报告按照项目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 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申请表》(申报网页线上填写); 2.申请人为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法人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申报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系统自动校验,无需提交材料); 4.项目经办人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明细(系统自动校验,无需提交材料)。 二、专项申报材料 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和活动方案,工作总结、输出成果(含会议总结、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手册等)、项目实施相关原始资料和记录(含现场照片、签到表等)、资金使用情况说明、会前备案函件(报函及复函)和市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2222337.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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