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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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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产业-留住资深人才奖励
申报时间: 2025-12-10 ~ 2025-12-24
阅读人次: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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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 高端装备
申请条件
(一)在东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模具制造企业(行业代码:3525); (二)所在企业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 (三)对从事模具设计加工的钳工、车工、模具等高技术(技师及以上等级)的紧缺型、实用型专业人员,获得技师及以上等级后在亿元以上同一模具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10年、15年; (四)申报单位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形。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支持力度
对从事模具设计加工的钳工、车工、模具等高技术(技师及以上等级)的紧缺型、实用型专业人员,获得技师及以上等级后在亿元以上同一模具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10年、15年的,分别给予每年3600元、6000元、12000元的岗位津贴,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资助资金实行先垫后补原则。先垫后补原则是指企业先行支付补贴,经审核后,再行拨付资助资金给企业。
申请材料
(一)材料清单 1.项目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1)(原件)。 2.项目入库申请表(模板见附件3-2)(原件)。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年审计报告,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 6.申报单位最近一期统计主管部门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在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导出的PDF件,带水印)。 7.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须提供如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从事模具设计加工的钳工、车工、模具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证书); (3)提供专业人员自获得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起,在该模具企业的全部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备注:证明获得技师及以上等级后在同一模具企业连续工作满 5 年、10 年、15 年及以上。 8.其他所需材料。 (二)电子版 1.扫描件应使用扫描仪录入,确保文字、印章清晰可辨。若因清晰度不足导致无法识别,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2.提供复印件的,要注明“与原件一致,本单位对其真实性负责”字样。 (三)纸质版 1.登录“企莞家”平台中“企业空间”,或者申报系统办件详情页[ 通过访问办件详情页下载水印件,办件详情页链接【http://zwfw.dg.gov.cn/html/portal/apply/particulars.html?sblsh=流水号】(请替换具体流水号)],下载已加盖电子水印的申请材料(通过预审的,水印将在预审后1日内自动生成;未通过预审的,无水印)。 2.带电子水印的申请材料,使用A4纸打印,按以下顺序整理:①编制页码;②制作目录;③按上述“(一)材料清单”顺序排列;④逐页加盖企业公章,⑤胶装成册(请勿使用非纸质封皮、夹套或金属装订),⑥封面及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3.提交份数:一式三份。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产业基础提升(提升装备制造水平)资金项目入库的通知 https://im.dg.gov.cn/zwgk/zxgk/content/post_4473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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