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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距申报截止30天
金融业-第十一条第三项(跨境金融业务奖励扶持-港资小微企业办理外债登记业务奖励)
申报时间: 2025-09-22 ~ 2025-10-31
阅读人次: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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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的金融及其他相关法人(含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机构”),申报材料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支持力度
前海合作区银行按照《“前海港企贷”业务操作指引》(深外管〔2023〕20号)为前海合作区港资小微企业成功办理外债登记的,按照上一年度合计外债提款总金额的2%奖励,每家最高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清单 1.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文件; 3.办公场地购置合同或其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扫描件; 4.单位申报上月深圳市社保参保人数查询页; 5.单位申报当月或上月开立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如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对账务不作要求的机构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即可); 6.深圳信用网打印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7.企业承诺书; 8.授权书; 9.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二)其他分项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1、前海港企贷业务申请表、境外银行放款凭证、相关提款证明材料 2、外债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5年) https://qh.sz.gov.cn/gkmlpt/content/12/12405/post_12405760.html#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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