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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距申报截止30天
金融业-第十一条第七项(跨境金融业务奖励扶持-公募REITs境内融资奖励)
申报时间: 2025-09-22 ~ 2025-10-31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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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的金融及其他相关法人(含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机构”),申报材料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支持力度
对在沪深交易所成功发行公募REITs的,按照每只基金50万元给予基金管理人一次性奖励,纳入沪深港通标的的,每只基金再给予基金管理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上一年度公募REITs管理规模的0.02%给予基金管理人奖励。前海合作区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参与上述公募REITs发行且成功设立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ABS)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每家机构奖励总额最高2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清单 1.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文件; 3.办公场地购置合同或其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扫描件; 4.单位申报上月深圳市社保参保人数查询页; 5.单位申报当月或上月开立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如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对账务不作要求的机构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即可); 6.深圳信用网打印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7.企业承诺书; 8.授权书; 9.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二)其他分项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1、公募REITs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 2、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相关文件 3、托管机构出具的关于管理规模(上一年度末)的相关凭证 4、专项审计报告 5、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ABS)计划书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5年) https://qh.sz.gov.cn/gkmlpt/content/12/12405/post_12405760.html#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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