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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距申报截止30天
金融业-第十四条第一项(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奖励-培育企业获评特定奖项或挂牌上市奖励)
申报时间: 2025-09-22 ~ 2025-10-31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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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的金融及其他相关法人(含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机构”),申报材料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支持力度
培育企业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省市单项冠军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按10万元/家给予奖励;培育企业在北交所上市的,按30万元/家给予奖励;在沪深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上市的,按50万元/家给予奖励;以上奖励,培育时间不低于12个月;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清单 1.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文件; 3.办公场地购置合同或其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扫描件; 4.单位申报上月深圳市社保参保人数查询页; 5.单位申报当月或上月开立的银行账户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如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对账务不作要求的机构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即可); 6.深圳信用网打印的完整版信用报告; 7.企业承诺书; 8.授权书; 9.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需)。 (二)其他分项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1、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证明文件 2、所培育企业获评特定奖项或挂牌上市的证明文件 3、与培育企业签署的协议文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5年) https://qh.sz.gov.cn/gkmlpt/content/12/12405/post_12405760.html#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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