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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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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服务贸易事项(离岸服务外包贴息)
申报时间: 2023-06-26 ~ 2023-07-14
阅读人次: 276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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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贸易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其中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已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申报单位需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服务外包相关统计制度要求,登陆商务部网站,及时、全面、真实进行相关业务登记和填报相关统计报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http://fwwbqy.fwmys.mofcom.gov.cn)。 3.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4.申报单位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5.申报单位应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6.申报项目未以同一事项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7.项目发生时间在资金申请项目要求的期限内。 (二)专项条件 1.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报表。 2.以“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核准的实际执行额为依据,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的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3.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应具有符合条件的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支持力度
对服务外包企业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实际收汇金额(折算为人民币)(以服务外包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核准的离岸执行额同时有相应收汇凭据提交为准)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3年5月31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贴息支持,对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离岸服务外包贴息资金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申请材料
(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服务贸易事项),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电子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电子证照));申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为其他相关单位的,提供相应的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二)项目材料 1.申请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支持项目的企业(单位),均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资助申请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汇总表; (2)企业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离岸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及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外包合同(若为其他语种附翻译件)、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回单等凭证复印件(所附原始单据应保证内容清晰完整,编号排序,并与合同汇总表一一对应。一份银行结汇单对应多份合同需标注说明)。如由境外发包方境内机构代为付款的,需提供相关业务凭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根据申请支持项目的不同,各企业(单位)还需提交以下专项材料: 离岸服务外包贴息补充材料: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离岸服务外包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情况、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情况等内容。
项目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中央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content/post_10664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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