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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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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领域专项-知识产权保护治理能力提升
申报时间: 2023-05-25 ~ 2023-06-16
阅读人次: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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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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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者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年以上,且已向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 (二)在深圳有稳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主办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相关工作制度较完备; (三)认真贯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积极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在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四)每年制定工作站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行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按时向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及行业知识产权状况; (五)在深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服务、研究,为深圳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维权援助、争议解决、行业及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等服务,建立争端解决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六)近2年内未获得过本条规定的资助。
支持力度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健全相应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自律机制,提升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治理能力。资助标准为:每项按照工作站上年度实际支出成本的50%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每年资助不超过50家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成立及工作制度的相关文件,工作站管理团队信息及运作情况; (四)工作站处置的典型案件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行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报告、为创新主体提供的服务情况等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关材料; (五)第三方机构依法出具的工作站支出审计报告; (六)如有参加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的,需提供最近一次评价结果的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546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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