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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待定
现代农业项目(渔业类)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75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农业
申请条件
1.在深圳市注册、经营2年以上,企业发展符合国家、省以及深圳市农业产业发展政策; 2.项目所涉土地(生产场所)合同手续齐全,合同剩余年限3年以上,或承诺继续经营不少于3年; 3.项目由申报单位自主经营,市内单个项目的实际投资规模为200万元(含200万)以上,市外单个项目实际投资规模在300万元(含300万)以上;
支持力度
补贴额度不超过该项目资金总投入的50%,且每个项目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请材料
(1)2022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渔业现代农业项目(第二批)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内单位相关证明等); (4)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2021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5)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6)场地所有权或者使用证明复印件(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租赁合同等,合同剩余年限需在3年以上,剩余年限不足3年的,需出具承诺继续经营不少于3年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7)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需提供相应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复印件;涉及水产种苗经营的,需提供相应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许可证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超出有效期的均不予接收,仅企业提供); (8)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竣工报告以及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合同、发票、银行汇款凭证等材料); (9)往年已获现代农业项目资金项目(渔业类)资助且第二年又申报项目资助的项目申报单位,还应当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或者注册会计师鉴证结果; (10)其他相关材料(如有中国种业骨干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证书材料,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内渔业类)项目(第二批)及2023年远洋渔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pnr.sz.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018042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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