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浙江省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待定
省级中试平台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2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传统实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公共服务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省级中试平台建设综合考虑战略规划、产业基础、市场需求、资源禀赋、空间布局、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具体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及行业发展需要、平台布局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二)申报建设省级中试平台的,原则上为市级中试平台,具有公共性,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正常经营,中试领域方向聚焦、特色优势明显。 2.拥有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或成果转化的首席专家(总工程师);组建专家委员会;技术、技能、管理、营销等专业人才结构合理、素质优良。 3.建设主体承担主要投入责任,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形成商业模式,具有较强自我造血能力。 4.具备中试固定场地及安全、环保、能源等配套设施,有关通用、专用中试软硬件设备满足中试活动需要;中试环境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5.建立中试项目全过程管理机制;建立技术、安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6.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行为,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支持力度
(一)对新认定的省级中试平台,由省经信厅商省财政厅,按其建设任务书承诺的新投入中试设备支出(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下同)给予一次性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投入10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补助400万元;投入2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的,补助600万元;投入4000万元(含)至6000万元的,补助800万元;投入6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新投入中试设备支出包括用于中试验证活动的设备、软件和信息系统购置(更新)等支出,以及设计检测、安装、评价、第三方工程服务等中试设备配套服务支出。省级补助资金应用于上述支出领域。 (二)对依托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省级中试平台,如建设主体为同一单位的,省财政不予补助。对依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建设的省级中试平台,省财政不予补助。所在地为宁波的省级及以上中试平台,由宁波市统筹支持。 (三)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级中试平台,省财政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3年内最多奖励一次。升级为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的,省财政给予30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应用于平台建设、中试活动等。 (四)省级中试平台建设期满后,应向省经信厅提交新投入中试设备支出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省经信厅根据验收情况,商省财政厅收回使用不合规的省财政资金;对于建设期内未完成承诺的新投入中试设备支出额的,按其实际支出额所对应的省财政补助档次再乘以80%确定最终补助金额,并收回超出部分的省财政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以及在建设期内取消省级中试平台资格的,按相关程序收回全部省财政资金。 (五)省级中试平台统一命名为“浙江省×××(核心中试领域)中试平台”。
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编制申报书、建设方案及必要的佐证材料,向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项目来源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现代化中试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s://jxt.zj.gov.cn/col/col1229886900/art/2026/art_77f5a905e6264d95a3e649508ea653f2.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