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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45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传统实业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在以上机构工作的设计师;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操作规程、申请指南(或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6.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专项条件 1.从事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的企业或设计师,近两年内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iF奖、红点奖、IDEA奖、GMARK奖等国内外权威机构颁发的知名工业设计奖项。设计方和制造方共同获得奖项的,以知识产权所有方为申报主体; 2.奖项获得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申报之日。
支持力度
(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年度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获得iF国际设计金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每项奖励50万元;获得国家级(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省级(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金奖以上的,每项奖励10万元;获得iF和红点其它奖项(产品奖、传达设计奖、包装设计奖、概念设计奖)、IDEA奖、GMARK奖、国家级(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和省级(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奖)其他奖(银奖、铜奖)的,每项奖励5万元。
申请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选择“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系统预审通过后打印、签字、盖章,原件); (二)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获奖作品照片及说明(主要介绍设计理念、功能,先导性、创新性、实用性、环保性及经济社会效益,附作品设计图,复印件); (四)企业申请的提供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免提交);设计师个人申请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在职证明、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五)奖项由不同单位共同获得的,申报单位需提供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如合同、协议、承诺函等复印件); (六)获奖作品视频(可附语音或文字解说,直观展示获奖作品基本情况,视频单个文件最大30M); (七)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设计师个人申请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886824.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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