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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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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产业发展扶持专项-产业支撑体系项目
申报时间: 2023-08-01 ~ 2023-08-14
阅读人次: 27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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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基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是在深圳市辖区(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时尚产业领域及直接服务于时尚产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五)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深圳市; 2.项目单位成立运营2年以上,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后开始建设,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 4.项目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服务定位,属于我市时尚产业公共服务领域缺失或薄弱环节,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和较好的发展前景;从事专业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提供公共服务的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
支持力度
事后资助,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项目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硬件设备购置、软件购置和运营维护、委托开发、专家咨询、检验检测、标准认证、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投入。其中,专家咨询等人员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30%。
申请材料
基础申报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选择申报具体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申请书,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 (二)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专项申报材料: 1.实施方案及总结报告(按照模板撰写);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20年、21年),由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2022年1-5月)复印件; 3.项目单位取得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如有国家省市有关批复文件、授权证书、合作协议等; 4.平台为我市时尚产业领域的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列服务企业清单,提供三份以内大额销售合同和面值前10的发票); 5.平台拥有的场地、基础设施、服务设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等主要保障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学历证明、专技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工作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设备清单(用于计算设备原值); 6.项目支出明细表(按照模板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90621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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