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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待定
版权产业示范基地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4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建筑业
申请条件
1.在版权创造和保护方面成绩突出并被评定为“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2.集群需在园区、街道等某一区域,有关企业相对集中,已经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主业属于核心版权产业(软件、创意设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或关联版权产业(互联网、移动通讯、印刷等),属于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 3.企业内部设立了管理版权事务的机构,配备了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了内部的版权管理制度;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自主创新能力,在本地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4.严格遵守版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配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在申请日之前二年内未因版权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因侵犯他人版权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理,在申请日之前三年内未发生虚报、冒领资助情形。 5.无欺诈、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管理等不良行为记录,信誉良好。 6.本次申报之前未得到过“版权产业示范基地”资助。
支持力度
重大展会知识产权尊权维权承办示范单位、示范协会及版权产业示范基地每家资助不超过10万元,每年认定不超过5家,每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材料
1.《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版权产业示范基地资助申报书》(见附件)。 2.“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集群提供内设管理机构的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示范基地申请单位近三年知识产权工作总结。 5.其他有关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A4规格纸装订成册,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上述(一)、(四)项材料的电子版。申报文件不予退还,请各单位自行备份。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www.sz.gov.cn/szzt2010/wgkzl/jcgk/jcygk/zdzcjc/content/post_190471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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