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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待定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设备融资租赁方式扶持计划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50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电子商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主要目标 针对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量大、抗风险能力弱、市场融资困难等实际情况,加强政府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提供融资贴息、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综合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基本定义 信用贷款是指合作银行进行独立审贷、向入库项目发放的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或以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质押以及以不动产抵押(抵押物的评估值最高不超过贷款本金的40%)的准信用贷款,主要用于企业实施产业化项目,贷款认定金额为100-1500万元(含100万元、1500万元),贷款期限为1-3年。 (三)具体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成立2年以上(含2年)或属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新引进重点企业范围; 2.申报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方式的,申报单位上一年度主营收入在2000万元-3亿元之间。 3.申报单位已落实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的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或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最长可以追溯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6个月。
支持力度
信用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50%,同一项目在市区两级获得的贴息金额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70%。单笔风险补偿额度以贷款本金损失的50%为上限,对于单一合作银行风险补偿年度总额不超过其当年向入库项目实际发放贷款余额的10%。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2001031000,项目类别方式选择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扶持方式,填写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已落实贷款情况等相关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过去三年财务审计报表、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完成在线申报后,无需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二)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三)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项目来源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产业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扶持方式)的通知 http://fgw.sz.gov.cn/zwgk/qt/tzgg/201903/t20190322_16716957.htm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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