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下一批
知识产权领域专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申报时间: 2023-04-18 ~ 2023-05-12
阅读人次: 31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请条件
(一)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其他机构,积极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在深圳开展专利导航及其应用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二)项目已完成,完成时间在资助申请日上年度1月1日之后; (三)已对外发布项目成果,并同意将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向社会公开及供他人无偿使用; (四)企业经营类导航项目运用成效明显,申请额外增加资助的,应当基于导航成果完成了相关产品或服务出口的前期知识产权尽职调查、风险预警及防控,且申请人相关产品或服务年度出口额1000万元以上。 所导航产业列入深圳市或上级政府重点规划,或者列入深圳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方向的,可以优先资助。
支持力度
1.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导航,每年评选不超过10项,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 2.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导航,每年评选不超过20项,每项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资助上限不超过30万元。 3.企业经营类导航项目运用成效明显,符合条件的,在出口前尽职调查、风险预警及防控工作的实际支出成本以内,每项额外增加不超过20万元资助。 4.同一申请人每年限报1项。本项目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 (三)项目报告等成果材料; (四)项目成果对外发布的相关材料,可以附加项目成果运用成效情况材料; (五)第三方机构依法出具的项目相关支出费用审计报告; (六)企业经营类导航项目申请人相关产品或服务年度出口额100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完成知识产权尽职调查、风险预警或防控的相关材料,以及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年报、出口退税凭证或者出口货物报关单等年度出口额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促进类评审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546138.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