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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待定
农业食品展会项目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7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农业
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农业及食品类展会相关会议、论坛及活动的承办方。 获得本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展项目结束后45天内,承办单位应向业务管理部门提交资助资金拨付申请。 (二)申请专修费资助的,承办单位应对参展单位进行装修布展。 (三)申请展位费资助的,如承办单位及参团企业已享受租金减免、价格折让、其他财政资助等优惠,则按扣除相应部分后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资助。 (四)申请相关会务费的,应当符合本操作规程第九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支持力度
单个项目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本项目资助,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承办单位有关资助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二)费用明细表(开支项目、预算、实际支出、申请资助、凭证号、页码编号)。 (四)展位费合同或组委会展位确认函,招展通知,展位费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特装合同、发票复印件(核对原件),参展企业出具的缴纳展位费证明;其他所有相关发票、结算单据、凭证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参展企业名录(企业名称、展位数、参展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项目来源
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农业食品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202002/t20200213_19010955.htm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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