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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宝安区
信息来源: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待定
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77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集成电路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传统实业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申请条件
1.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在宝安区注册企业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牌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2)具有“南粤技术能手”或“广东省技术能手”或“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或国家级行业组织颁发的技术、技能等荣誉称号。 (3)具有享受“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或“深圳市技能标兵” 或“深圳市技术能手”或省、市级行业组织颁发的技术、技能等荣誉称号。 (4)具有技师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5)对国家、省、市未认定的新兴工种的技能人才,或者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的,由宝安区总工会组织专家认定或评审出的“宝安工匠”(相关认定文件和评审办法由宝安区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2.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技能大师工作室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签有工作合同(协议),团队成员明确工作职责 (2)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创新运作机制,对工作有贡献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的报酬,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作用 (3)有稳定的工作场地,能够满足技能大师工作室定期开展活动 (4)设施、设备技术先进,能满足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需要 (5)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管理和经费支持。 3.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有以下预期产出成果 (1)参与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等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 (2)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 8 名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3)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和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
支持力度
待定
申请材料
1.基本材料 (1)承诺书(附件1) (2)技能大师工作室转认定申报表(附件2)。 (3)技能大师工作室转认定申请报告(附件5)。 (4)申报单位的合法有效证件(满足其一)。 ①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③事业单位(非院校、培训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④公办院校:法人登记证书、开设专业批复文件。 ⑤民办院校:民非登记证、办学许可证(开设专业批复文件)。 ⑥培训机构:办学备案证、民非登记证。 (5)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认定文件或牌匾照片。 2.评估材料 (1)组织管理运营 ①管理组织架构图。 ②管理人员一览表(附件6)。 (2)场地设备 ①工作室独立专用工作间平面图(标注面积)。 ②工作室开展活动的其他场地平面图(标注面积)。 ③工作室设备清单(附件7)。 (3)产出成果 ①上一年度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证明材料。 ②上一年度培养青年技术技能骨干花名册(附件8)。 ③上一年度完成技术革新成果清单(附件9)。 ④上一年度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或测算说明材料)。 ⑤上一年度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和特色生产操作法的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宝安区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www.baoan.gov.cn/barlzyj/gkmlpt/content/11/11642/post_11642576.html#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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