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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管理局
距申报截止27天
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产业载体认定
申报时间: 2025-05-15 ~ 2025-06-14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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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面向符合被纳入前海总部企业名录,或属于现代金融业、商贸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现代海洋产业、高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产业等前海合作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机构的可租售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 (二)办公楼宇业主单位应当选定现代金融业、商贸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公共服务业、现代海洋产业、高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产业等前海合作区鼓励发展的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中一至四个产业类型申报产业载体,并在提出申报后的两年内,符合产业类型要求的机构所占租售面积达到办公楼宇可租售面积的60%以上; (三)可供入驻机构使用的会议室、会客室、培训教室等公共空间不低于500平方米,有完备的管理体系,人性化、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化的物业服务体系,具备专业的招商团队; (四)能提供低于市场租金评估价格的优惠租金,优惠幅度10%以上。 符合前款规定的办公楼宇对应地块如存在产业监管要求的,办公楼宇不得违反前海合作区产业监管协议所约定的物业用途及租售对象要求。
支持力度
待定
申请材料
1、前海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产业载体申请表。 2、申报主体(办公楼宇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营业执照。 3、申报主体(办公楼宇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4、办公楼宇不动产权证书。 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6、办公楼宇物业服务体系及招商团队情况说明。 7、入驻机构登记表。 8、办公楼宇产业集聚年度认定材料(结合实际二选一): (1)提供符合产业类型要求的入驻机构相关租赁情况: ①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②办公场地租金发票(2025年1-3月); ③产业类型认定材料。 (2)提供由银行或其他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保函。 9、前海管理局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2024年度申报指南 https://qh.sz.gov.cn/gkmlpt/content/12/12177/post_12177765.html#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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